□本报记者 赵 慧
通讯员 任志强 宋爱民
“安阳县通过开拓创新思维,借鉴先进经验,以水资源管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四水同治工程等7项指标为主要任务,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体制机制作用,通过深入推进河长制,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河道治理机制,推进了该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11月24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安阳县探索推进河长制措施值得推荐。”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水利局联合成立监督协作办公室,制订工作规划和意见,护航河长制工作;通过制定河沟渠保洁员奖补标准,调动了保洁员队伍积极性;实行“以奖代补”制度,确保乡镇清河行动的开展……今年年初以来,安阳县通过一系列创新河长制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不俗成绩。
“安阳县境内有洹河、汤河、洪河、茶店河、羑河5条河流,沟渠12条,可以说是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安阳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的目标是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安阳县,仅凭原有工作模式无法满足。所以,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三污一净’专项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6项河长制工作任务基础上,采取了一些创新手段,助力目标实现。”
“长期以来,侵害河沟渠的现象时有发生,单靠水利部门自身的力量,难以有效预防和处置。”安阳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积极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希望通过司法介入,加强依法治水、联合执法,形成履职合力,护航河长制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水生态环境。”在这一思路指导下,今年6月初,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安阳县水利局联合成立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安阳县水利局监督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协作办公室”),制定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安阳县水利局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
这一举措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完善和落实对“公益修复生态”从宽处理制度,充分调动乡镇、行政执法机关及各监督部门推行生态修复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对乡镇河沟渠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发现履职不到位、不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督促予以整改纠正,不整改纠正的,即可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据了解,自监督协作办公室成立以来进行了6次巡查督导,督导问题整改7处,下达检察建议书5份,完成整改6处。
与此同时,安阳县水利局为确保保洁员队伍正常运行,实行河沟渠保洁制度,并落实河沟渠保洁员待遇,解决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每名河沟渠保洁员奖补标准每日不低于20元。其中县财政按每名河沟渠保洁员每日补助10元的标准,目前已下达保洁员县级补助资金72.72万元;乡(镇)财政再按每名河沟渠保洁员每日补助不低于10元的标准另行奖补。”该负责人介绍,“保洁员待遇的落实,为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此外,安阳县水利局实行“以奖代补”制度,调动了乡镇清河行动积极性。该县创新开展了全县“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河沟渠集中整治月活动、集中整治“回头看”等活动,对照乡镇河沟渠问题整改台账,县河长办组织9个县级督导组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乡镇完成整改问题的多少给予奖补。据统计,截至目前,安阳县共出动机械18560台次,人员16685人,清理河沟渠17条,清理垃圾464250立方米,拆除违建118处,清理养殖场41个,封堵排污口140个,清理污泥40525立方米,累计投入资金2106万元,落实奖补资金436.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