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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 星期
内黄县纪委监委
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本报讯 “赵某违规挪用公款30.7万元,收受服务对象贿赂9.5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赵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月24日,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在内黄县住建局如期举行,该局60余名中层以上干部听到了对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原股长赵某的处分决定,“零距离”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如今成了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令人警醒,让人惋惜,深受触动……”该局公用事业股负责人刘义敏表示,“我一定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认真梳理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绝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住建系统相关领域廉政风险隐患较多,是风险高发区。赵某虽然只是一名股级干部,但因掌握着项目开发的关键手续,位轻权重,成为众多项目方“围猎”的目标对象。本次警示教育,内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从“围猎”的步骤手段、高发环节、根源和反“围猎”等方面入手,结合典型案例,系统分析了当前住建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了纪检监察工作建议。

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治本的作用,莫让“看戏人”变成“案中人”,内黄县纪委监委采取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大会同步进行的方式,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今年年初以来,内黄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着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围绕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反思,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建章立制,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各种形式警示教育活动19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人次,其中,组织开展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活动60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

(甘 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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