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龙龙)9月2日,记者从龙安区纪委监委了解到,该区纪委监委把2019年定为“作风建设年”,采取“1231工作法”,驰而不息刹“四风”,以作风攻坚促进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何为“1231工作法”?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区委班子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上廉政党课。全区各单位主要领导通过签字背书、述责述廉、廉政承诺、廉政约谈、督促检查等措施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两个纳入”,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体系,出台完善“责任、任务、负面”三个清单,把责任压实到“末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构建“三个机制”,一构建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入“互联网+”模式,构建起网络、电话、信件立体式监督举报平台。二构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出机制,规范问题线索办理流程,推行台账式管理,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三构建通报曝光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树立导向、提供标尺;扎紧“一个笼子”,围绕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围绕规范党员干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报销等,出台了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多方扎紧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笼子。
截至目前,龙安区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党政务处分11人,提醒谈话1人,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