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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 星期

柔肩担道义 真情铸法魂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陈文馨

□本报记者 魏 兰

“我向往法官在法槌挥落间定纷止争这一职业。”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陈文馨的初心和梦想。17年来,她把三尺审判台当作舞台,用真情睿智化干戈为玉帛,用法律信仰书写公平正义,用公正严谨践行使命担当。

在大多数人眼中,法院是庄重严肃的地方,法官威严、法庭神圣。在法庭上,身着法袍、手持法槌的陈文馨坐在审判台上也是神情严肃的。但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陈文馨更注重在“情”字上下功夫,寓情于法,寓爱于法,以女性特有的温柔细心来化解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二次伤害,用“柔性调解”代替“刚性审判”。

2020年,陈文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夫妻双方离婚,5岁的孩子由男方抚养,房子系婚前财产,也归男方。二审开庭前,陈文馨找女方谈话,了解到他们离婚主要是因为赌气,女方其实并不想离婚,更舍不得孩子,担心离婚后孩子的成长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于是,陈文馨找到男方多次进行调解,利用休息日为二人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找原因、找解决办法,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离婚。

“每一桩离婚案件的成功调解都标志着一个家庭的修复,每当此时,我就会感到无比欣慰,成就感满满。”陈文馨感慨地说。

调解成功并非偶然,除了有专业的法律素养、精湛的调解技巧,还需要有一颗真诚为民的心。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陈文馨始终坚守初心,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并注重诉调结合,妥善解决好每一起纠纷。2018年以来,陈文馨审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参与合议案件800余起,家事案件的审理调解率达到50%,主审的家事案件质量效果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法律在不断更新,法官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也需要在学习中不断升级更新,而案件的调解和审理,考验着法官的综合素质。”陈文馨说,为了更好地审理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她学习并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在全市范围内首先引入沙盘疗法进行心灵矫治。同时,她把心理学知识融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对于离婚、抚养费、探视权、赡养费、继承等纠纷案件,更是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陈文馨不仅将对妇女儿童的维权体现在审理案件中,还把维权延伸到法治宣传和教育上。无论庭审中还是庭审后,陈文馨总是利用一切机会向妇女儿童进行法治教育。她经常深入社区调查走访,了解涉案受害妇女儿童的状况,动员基层组织配合法院做好判刑后对被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化解家庭矛盾,有效预防和遏制新的犯罪苗头。每年在“三八”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陈文馨还和同事们走上街头,走进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对家暴如何维权、未成年女性群体特别是幼女如何免遭性侵、保护自我等知识进行宣讲,用鲜活的案例提高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女性自觉接受法治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

做一名法官难,做一名女法官更难。陈文馨已记不清楚,有多少次忍受着身体不适坚持开庭,有多少次答应孩子要出席学校的活动而屡屡失约,又有多少次踏着夜晚的星月行走在回家的途中……但为了案件得以公正解决,她始终默默坚持、无怨无悔。

奋斗不负芳华,耕耘带来收获。陈文馨的工作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褒奖。她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青年卫士”。 2019年,她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每当面对公众的信任和期待,就自然感觉到一种责任在推着我往前走。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把正义扛在肩上,把公平放在心中,要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称谓。”陈文馨发自肺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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