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美美 通讯员 李学华
医疗保障工作是重大民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参保患者“住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深化医保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目前,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实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基金可持续的目标。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4.5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56.9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77.56万人。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46155万元,支出131683万元,当期结余14472万元,累计结余22897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9125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305156万元,支出234433万元,当期结余70723万元,累计结余28859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11401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健全制度保民生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对各类人员全覆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市医保局调整慢性病鉴定政策,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随时申报、通过当月起即享受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个人账户实施家庭互济;调整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将职工大病保险每年筹资标准由90元/人调整为130元/人,支付封顶标准由26万元调整为40万元;探索区域合作机制,同邯郸达成按就医地DRG付费标准结算等相关医保业务合作意向,深入开展区域合作。
改革支付方式解难题
我市作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市医保局相继出台了考核方案、实施办法、业务经办规程等配套政策,确定权重、费率。“通过一系列工作和努力,在国家医保局2019年对试点城市第一阶段工作评估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在2020年第二阶段工作评估中被确定为第一批模拟运行城市,亮点工作被国家医保局进行全国通报推广。”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市区职工医保住院67184人次,较上年增长了11.95%;住院人数53350人,较上年增长了12.58%,职工医保住院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019年,市区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10868.44元,较上年降低了10.27%;次均住院天数12.61天,较上年降低了1.63%,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一定遏制;2019年,药占比为28.29%,较上年降幅2.55%。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为296625.1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07%;住院次均费用为816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11%,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得到逐步减轻。我市职工医保在全省负担最重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收支平衡。我市先后开展两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共涉及57个品种,预计节约资金8268万元,平均降幅为53%,最高降幅为93%。与此相印证,今年1月至10月,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为8.59亿元,同比减少9322万元,降幅9.79%,药占比明显下降。
创新监管方式守好“救命钱”
坚持把医保基金作为“救命钱”,把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当作政治任务,市医保局连续两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利用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管,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无死角、严打击、重惩罚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年11月底,共追回拒付医保基金2320.35万元,预计年底可达3000万元。“通过积极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入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和医保基金实时监控系统,我市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工作在国家医保局中期评估中位列全国26个试点地区的第七位。”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倾斜医保政策助扶贫
把医保扶贫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医保局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建立了贫困人口“五重保障”体系,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建立落实贫困人口帮扶干部、签约医生、医保联系人责任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对农村贫困人口确定门诊慢性病病种43种,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85%。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政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1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就医21.88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7405万元,住院50185人次,支付27783万元,“五重保障”报销比例达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