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美美 通讯员 惠海良)6月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汤阴县医保局对全县9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19年度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分析、考核评估,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汤阴县医保局制订了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标准,区分责任,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成立5个考核组,由科级干部带队,对辖区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9家定点零售药店组织管理、就医管理、药品管理、基础数据、财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翻阅处方、病历和医疗费用结算单、随机询问医保患者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评估、量化打分。经过综合考核,24家定点医疗机构、66家定点零售药店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上,按照考评要求全额返还服务质量保证金;其中,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得分情况被不同程度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场反馈考核结果,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定点单位对违规行为限时整改。对违反医疗保险政策,侵害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约谈、通报等,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定点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拨付及续签服务协议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县医保局及时总结考评经验,探索建立合理适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堵塞医保基金漏洞,构建严密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体系,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全县医药服务管理质量。”汤阴县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采取‘回头看’方式核查整改效果,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社会满意度,建设阳光医保、满意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