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5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决算报告及2025年预算报告》《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安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等9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安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12个科(部),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1人,其中,在编64人,非在编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60家,净减单位504家;新开户人数2.38万人,净增人数0.57万人;实缴单位3413家,实缴人数25.37万人,缴存额40.1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2.87%、增长2.28%、增长1.24%。2025年年末,缴存总额442.99亿元,比上年年末增加9.98%;缴存余额162.72亿元,同比增长8.4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5年,9.1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7.57亿元,同比增长3.7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61%,比上年增加1.66个百分点。2025年年末,提取总额280.28亿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0.9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7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8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14.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28%、23.08%。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47亿元。
2025年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30万笔224.94亿元,贷款余额90.79亿元,分别比上年年末增加4.08%、6.69%、0.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5.79%,比上年年末减少4.2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654笔28837.60万元。2025年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9407.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4649.1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 (记账式、凭证式) 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3.06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8.7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4.2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1535.41万元,同比下降2.11%。存款利息14857.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671.8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5036.49万元,同比增长7.86%。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3710.89万元,归集手续费151.3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21.91万元,其他52.3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6498.92万元,同比下降14.15%。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4.1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51.39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583.41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54.7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63.10万元。
2025年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78.6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784.9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582.17万元,同比增长6.82%。其中,人员经费995.25万元,公用经费254.79万元,专项经费332.1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315.21万元,不良率0.1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78.61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5.33%,非企业单位占51.73%,灵活就业人员占2.9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63%,非企业单位占26.98%,灵活就业人员占1.3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3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61%,租赁住房占3.89%,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0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2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43.0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35%,比上年年末增加0.2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4.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6.7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29.0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8.7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1.2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4.71%,30岁~40岁(含)占45.02%,40岁~50岁(含)占16.43%,50岁以上占3.8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5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1.69%,比上年减少8.4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2025年市中心租房提取7745人次,提取金额10736.59万元,同比增长37.90%。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2025年市中心首付款提取255人次,提取金额2999.89万元。引进人才、二孩三孩家庭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92.4万元,双职工105.6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按照市委编办批复,项目贷款管理科与贷款管理科整合设置为贷款管理科,调整设置党建人事科,市区管理四部更名为审批中心。
2025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共13家,与去年相比无变动。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共12家,与去年相比无变动。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相关数据,确定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939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安阳市区为2100元;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内黄县为2000元。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54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安阳市区为210元;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内黄县为200元。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至12%以内。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支付住房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个人分摊部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限次数。
3.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修订《安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2)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可延长至68岁、女性可延长至63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8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
(4)开展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及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开展了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和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两项业务,贷款还款方式变更支持职工在“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方式间自由变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事项等线上线下同源发布、无差别受理,11项业务网厅“一证通办”,43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全面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政策宣传等各项活动,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干部职工的业务素养和政策解读能力,有力促进了行业服务能力提升。不断推进服务便利化,在窗口设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潮汐窗口”,职工只需要进“一扇门”,手续齐全可一次性办结。2025年,1名同志荣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先进个人称号。12名职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表达对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工作的肯定和赞扬。
2.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程序精简化。多方面多角度应用“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职工办理业务更便捷。取消租房提取职工需到房管部门查询房产信息环节。单身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免提供单身证明。到龄退休职工免提供退休证。职工非首次办理偿还商贷提取,免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证明。全面实行“亮码可办”,缴存职工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推出住房公积金“触碰办理”服务,在服务大厅只需要打开手机NFC功能,用手机顶部轻触办事窗口的感应标识,即可快速进入住房公积金查询、电子码生成、提取申请等高频业务办理界面。“触碰办理”服务拓展了办事渠道,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职工等待时间。
3.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人性化。一是支持职工申请首付款提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支持职工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在原有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购房提取政策,职工提供五年之内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购房提取,五年之内不限提取次数。三是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限制,推出“贷款缩期”与“还款方式变更”两项便民服务新举措,支持职工按年申请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以更灵活的还款方式满足职工个性化还款需求。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聚焦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持续优化政策、拓展渠道与安全体系建设。一是优化政策与拓展服务:调整贷款逾期上报机制;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维修资金、契税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放宽贷款条件,提高额度与年龄上限,支持缩期与还款方式变更业务。二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职工身后、企业全生命周期等“一件事”联办事项。三是完善服务渠道:新增“就近办”网点至15个,覆盖所有县区;联合支付宝推出NFC“触碰办理”服务,提升业务便捷性。四是强化数据治理与应用:编制数据资源目录,通过源头管控与常态检核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平台建设。五是筑牢安全基础:开展安全演练及数据风险评估,健全修订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升级终端防护设备,部署日志审计系统,顺利通过年度等保测评。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河南省三八红旗奖先进集体称号。1名同志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进行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一件,已办结。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