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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金融网络 守护安心消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在全市开展 202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助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安阳金融监管分局)将在全市组织各相关单位、银行保险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今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紧扣保护金融权益主旨,以正面宣传树导向,以风险提示筑防线,营造清朗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一方面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彰显金融正能量,展现金融行业利用数字化、科技化手段精准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等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范例和亮点举措;另一方面针对金融网络乱象加强消保提示提醒,揭示无资质引流、隐瞒风险、高收益承诺、冒用监管名义误导等金融网络营销套路和危害,帮助消费者远离和防范相关风险侵害。

安阳金融监管分局“四个强化”推动金融知识和消保提示直达群众。一是强化集中宣传,切实履行统筹金融教育宣传职责,3月15日当天,联合地方政府、人行、公检法、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深入繁华商圈开展行业性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将消保知识融入游戏环节,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金融教育宣传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二是强化常态宣传,发挥总局系统“四级垂管”优势,持续深化市区、县域关键时点活动联动,不断优化银行、寿险、财险“1+1+1”常态化宣传模式,打通金融教育宣传“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正面宣传,活动期间联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集中发布金融惠民利民措施、金融消保典型案例、警惕不法“代理维权”风险提示,展现金融为民新形象。四是强化风险提示,活动期间针对非法代理退保理赔、职业背债人、过度索取个人信息、银行卡境外盗刷、互联网贷款乱象等问题,普及金融知识,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活动期间,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将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百余场,推动辖内金融行业教育宣传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关于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的风险提示

近期,社会上一些组织和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违规制作、散布涉及“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债务优化”“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不实信息,甚至以直播形式传授“技巧”,诱导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从而收取高额咨询费、服务费,以“依法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此类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直播传播不实信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安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代理维权”侵害,依法理性维权。

一、切勿听信传播谣言。“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不符,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应通过政策出台部门官方网站、金融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警惕诱导性营销说辞,避免上当受骗。

二、警惕“代理维权”骗局。不法组织或个人名为“代理维权”,实为伺机牟利。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如听信“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的虚假宣传,不仅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如欲中途退出,甚至可能因“违约”而陷入官司。此外,尤其需要关注的是,“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伺机收集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手机卡、银行卡以及贷款、信用卡、保单、家庭住址、子女就读学校、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此类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或利用,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或将面临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如遇金融纠纷,可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渠道或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三、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开展“全额退保”“反催收”“债务优化”“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虚假宣传并从事“代理维权”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网络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相关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此外,“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唆使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向金融机构施压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成功防范不法“代理退保” 协助客户追回被骗费用

【案例简介】

中国人寿安阳中心支公司客户X先生受网络“代理维权”“全额退保”广告诱导,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退保协议并支付1000元协议金,按模板提交投诉要求全额退保。经该公司深挖问题线索并与客户进行“一对一”沟通,X先生认清该机构骗局,主动提出撤销投诉,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固定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经多轮沟通施压,该机构全额退还X先生1000元协议金。

【案例警示】

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金融产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一是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不参与编造信息、伪造证据的恶意投诉。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规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二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比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是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隐患。消费者要注重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防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