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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进家门 司法温情暖民心

本报讯 (记者 王璐)2月24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诉讼权利,该院刑事审判庭针对一起案件被告人行动不便的情况,将法庭“搬”进群众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家庭庭审”。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受限,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张鹤燕及时梳理案情,详细核实王某某的身体状况,确认其确实无法自行到庭。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张鹤燕决定打破庭审场地限制,前往其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在被告人王某某家中,法院工作人员快速布置好临时庭审现场。庭审中,控辩双方依次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也充分行使了最后陈述的权利。考虑到王某某的身体状况,法官特意放缓庭审节奏,耐心引导其参与诉讼,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顺利完成全部审理程序。

此次“家庭庭审”是该院落实巡回审判制度的生动实践,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该院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措施,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