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苗晓雪 许天宇
“之前练车,看到那些锈迹斑斑,连年检标志都没有的教练车,心里特别不踏实,现在清一色的新车,我们学车更有安全感了。”1月28日,在安阳县某驾校内,看着崭新的教练车,学员王先生由衷地点赞。这一变化,源于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场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线索曝光 牵出行业痛点
2025年6月,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馈的线索:辖区内有驾校涉嫌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作为教练车进行训练。
检察官第一时间研判发现,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法规》等相关规定,更被判定为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威胁着广大学员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核查亮剑
检察建议靶向发力
立案后,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了解到,辖区内共有13家驾校存在违规情形,包括正常状态教练车少于规定数量、多辆车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未注销。这些“病车”长期违规投入教学训练,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025年8月22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驾校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虽然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复并采取了部分整改措施,但根本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2025年11月,检察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跟进监督,发现部分驾校仍然存在教练车数量不足、报废车辆继续使用等问题。行业病根未根治,安全隐患持续存在,群众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重拳根治
公益诉讼倒逼全面整改
2025年12月11日,该院依法向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违规驾校依法予以处置。案件起诉后,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一系列实质性整改措施: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8家驾校取消经营备案,督促其余驾校限期将教练车辆补充至规定数量以上,并完成所有报废未注销车辆的注销手续。至此,“顽疾”终于被彻底清除,驾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在诉讼过程中,由于相关行政机关已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变更了诉讼请求。随后,安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确认该行政机关此前未依法履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职责的行为违法。该判决已于2026年1月14日生效。
“公益诉讼检察的初心是为人民,核心是守护公共利益,群众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监督的重中之重。”办案检察官回访现场时掷地有声地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精准监督、刚性履职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