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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 裁定驳回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 王璐)11月24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作出裁定,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起诉。该案揭露了以“稳赚不赔”为诱饵的理财骗局,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2020年6月,李某经人介绍结识被告安某。安某向其推荐一款“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且利率远高于银行。李某未签订书面合同,通过支付宝向安某转账10万元。此后,安某既未向李某告知投资情况,也未支付收益,并推诿其还款要求,李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安某辩称已将款项转给相关“上家”元某,自己并未获利,并指出该理财产品违法,相关“上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查明,安某确实将款项转至元某,用于名为“短期期权”的项目,而该项目实为集资诈骗犯罪,涉案款项已在法院刑事判决中被认定为赃款,并判决予以追缴并发还集资参与人。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款项已通过刑事案件处理,追缴和发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故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对此,该院法官提醒,投资者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及产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不轻信口头承诺。发现疑似非法集资应及时举报,若遭遇损失应通过刑事追缴等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