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日前,北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这两起案件的原告小王和小李曾是被告公司的销售顾问,在公司任职期间,除底薪外,约定公司按照销售总价款的2%给予提成。然而近几个月,公司仅给二人支付了底薪,未支付提成,小王和小李多次催促无果,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提成。收到案卷后,该院副院长任蓉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提成金额争议较大,核算提成金额成为本案的一大难题。此时,被告提出让原告到位于外地的公司总部进行核算,当场支付现金。然而,任蓉却并未立即同意这一提议,她向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拖欠工资本就是公司的问题,现在还要让劳动者自行承担交通费前往公司总部,会大大增加劳动者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案件的调解。你们可以带着现金到法院来,在法院进行核算。”
经过任蓉的协调,被告公司带着现金来到了法院。最终,原告和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当场拿到了工资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