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近二十年“恩怨”一朝化解

□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璐

一笔陈年旧账,让两个家庭在“摩擦”中积怨愈深,案件到法院后峰回路转,两家人握手言和,尽释前嫌。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持续近20年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事情源于2005年,被告王某林向原告王某峰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之后,王某峰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向王某林索要欠款,但王某林无力偿还。王某峰一怒之下,到王某林家中将其大门、灶台、煤球等物品拉走,并对房里的一些物品造成了损坏。王某林考虑到自己确实无力清偿借款,遂未追究王某峰责任,后离开老家。而对于这笔借款,王某林认为,自己已经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还清了。

今年10月,原告王某峰拿着一张泛黄的、边角早已破损的借条来到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起诉被告王某林,讨要这笔近20年前的旧账。“我们两家人之前关系很好,从我17岁那年开始产生矛盾,一见面就争吵不断。这件事不仅让老人揪心,我们做子女的也是如鲠在喉!”被告王某林的女儿王某某受父亲委托到法庭处理该案时说。原告王某峰说:“其实我们两家是亲戚关系,属同宗本家,他家闺女应该喊我一声叔叔,但是现在双方不仅互不来往,还见面就吵。如今我年龄也大了,这件事总该有个说法。”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原告始终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还拖欠了这么多年。被告则认为,当初原告来自己家中拉走了物品,双方已经以物抵债两清了,如果原告现在还要起诉,那么自己也要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同时,双方还就原告拉走物品的种类及价值各执一词,争执不休。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借款时间较长、被告财产损失证据留存不全、矛盾较为激烈等因素,临淇法庭法官朱贞恺在受理该案后认为,虽然该案标的不大,但牵涉到两个家庭多年的矛盾纠纷,双方各有怨气,想要彻底化解矛盾,首先要努力修复双方亲情,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始终。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审判法官以及法庭特邀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融法于情,分别为原告和被告详细解释了借款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向他们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与此同时,法官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情因素,耐心细致地为他们算“法律账”“经济账”“感情账”,还以大家熟知的“一斗米,四代为仇”的故事,劝诫双方互谅互让,将陈年的恩怨在此了结,为后代子女营造一个良好的亲情关系氛围。

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说,最终,王某林和王某峰基本达成了调解意向,原告王某峰同意返还被告王某林大门,并自愿放弃5000元用于赔偿被告的其他财产损失,被告也同意在收到大门后一次性返还原告15000元借款。达成协议后,在履行过程中,就案件所涉大门的返还问题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原告坚持要由被告自己来拉走大门,被告坚持要求原告送还大门。眼看双方又将剑拔弩张,法官及时组织法庭干警并联系双方亲属,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大门交还被告,被告也在收到物品当日将钱款打入法院账户。至此,双方近20年的“恩怨”故事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