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沛丽)“养老保险关乎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行政争议的化解,关键是用法理打开法结,用真情化解心结,防止官民纠纷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8日,回顾一起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过程,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阎丽杰感慨地说。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收到案件当事人王某送来的一面锦旗。王某对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做法表示赞扬和感谢,并撤回了对案件的起诉。
锦旗背后是阎丽杰用法理、柔情化解纠纷的故事。该案是一起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件。上诉人王某原系某单位职工,作为企业富余人员待岗6年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待岗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王某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不符合法定期限,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提出为王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阎丽杰受理该案后,首先深入了解分析案情,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司法建议,指出其不予受理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并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阎丽杰深入探究案件的争议焦点和矛盾根源,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因案施策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阎丽杰多次与王某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协商,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说法理、讲情理、论事理,为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合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为王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