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解民忧 结案获称赞
安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案
□记者 王璐
“真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俺就拿到了25万元的赔偿金。你们真心为老百姓着想,办实事、办好事,真的太感谢了!”5月15日上午,家住山东省东明县武胜桥乡的程某专程来到安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保护伤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该院许家沟法庭庭长刘美云手中。
2017年2月28日上午,被告李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溜车过程中,撞上了站在该车车尾的原告程某。经安阳县交通部门认定,被告李某负全部责任。经鉴定,程某构成九级伤残。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开庭时,双方就残疾赔偿金认定标准产生分歧,程某认为应以城镇居民标准认定,李某认为应以农民标准认定,双方意见不一。考虑到双方均是外地人,来去不方便,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刘美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程某和李某进行沟通,但双方意见分歧仍然较大,僵持不下。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该庭干警决定立即驱车连夜赶往千里之外的李某所在地安徽省宿州市进行调解。汽车行驶途中,突降大雨,但干警没有因此而停歇,仍冒雨前行,8个小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第二天早上,干警顾不上连夜赶路的辛苦,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程某和李某看到办案人员不远千里上门化解纠纷,都十分感动。该院干警趁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最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以调解方式结案。李某一次性给付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5万元,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