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些“老板村官”忙于经营自己的生意,特别是企业办在外地的,一年到头回村里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管理村庄事务了。
专家建议,要“双管齐下”。一方面,群众要擦亮眼睛,把手中的票投给真正愿意为村民干实事的能人;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实现“老板村官”治村规范化,形成优奖劣汰的用人机制,对那些不合格的村干部及时调整,有违法乱纪的要追究责任。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黄祖辉:企业主当“村官”,只要村民拥护、符合程序,并且能真正带动农民致富、投身新农村建设,应该提倡。当下,“三农”发展缺资金、缺技术,但最缺的是人才,企业主当“村官”,实际上是对“三农”的一种人才反哺。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摸索、完善企业主当“村官”的管理方式、治理结构,善用善管“老板村官”,让他们在农村基层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