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晓利 通讯员 尚存永)新年伊始,滑县启动“阳光家园计划”,将城关镇、老店镇、枣村乡、半坡店乡作为试点,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以及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
按照“搞好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滑县在做好城关镇、老店镇、枣村乡、半坡店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推广。全县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与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在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其中,居家托养的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0元。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该县制订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审批手续,逐一审核材料,并通过实地查验、公示公告等形式严格把关。同时,对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把资金发放到位,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